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09 点击数:


 各系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 ( 2021) 7 号,以 下简称《通知》),我院将组织优秀成果的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根据《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要求本次评奖活动由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行评奖委员会职责由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评奖办公室职责负责我省优秀成果的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

科研与素质教育部负责我院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

二、评奖范围

1.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 ”“ 十三五 规划的 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 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 ”“ 十三五 规划重大 、重点课题成果。

2. 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 ”“十三五 规划或山东省教育科 学十二五”“ 十三五 重大 、重点 规划, 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 成果, 或不宜公 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 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或高校推荐, 可参加省级评选; 经省教育科学规 划领导小组推荐, 可参加全国评选。

3. 凡巳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 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巳 公开出版和发表的 成果, 包括著 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 但已被决 策、管理 部门采用的咨询 报告等研究成果。

5. 参评成果 限时间: 2016 1 1 日至 2020 12 31 日。

三、我院及省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选。

请各系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及时报送成果材料: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成果原件l份(材料不再退回)。

各系部统一报送本单位参评的成果材料,填写申报汇总表(填表单位处盖章),同时发送申报评审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到科研与素质教育部邮箱:kyyszjyb@163.com (请首先按全规办课题与山东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分类打包材料;然后内部再按照学科分类打包材料;邮件主题为:教科奖评选+系部名称)。

我部不接收个人直接申报, 请各系部务必于 2021 4 21 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报送科研与素质教育部, 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系部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及申报人信息,严肃学风,严把入口关,切实负起管理责任。

2.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二教B511

3.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65109

                                科研与素质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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