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06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实验室体系建设,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根据《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已有方向不重复建设的原则,围绕我市16个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集聚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布局建设一批以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适度前瞻技术研究为核心,力争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创新和技术突破,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市级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一)具有相对集中稳定的研究方向,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具有明显的研究优势或学科、产业、区域特色。实验室名称由申报单位根据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统一命名为“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筹)”。

(二)申报单位为烟台市境内注册企业的,在行业内应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综合科技实力较强,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大于3%,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充足的建设、运行和试验费用,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依托单位为在烟高校的,相关领域近三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横向科研项目10项以上,到账经费总额不少于500万元,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的高水平代表作10篇以上,科研院所、公益类事业单位须参照高校标准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三)从事本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2年以上,应用基础研究能力较强,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本领域的发明专利或高水平的原创性成果。

(四)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用房相对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1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具备必要的对外技术服务能力和科研条件共享机制。

(六)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联合共建,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强化全链条科技支撑。

三、材料报送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烟台市科技云平台-市重点实验室系统,填写《烟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于6月15日前完成在线提交。

(二)各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填写推荐汇总表,市属单位可直接报送推荐,于6月17日前将盖章后的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科技合作科。

(三)本次申报实行限项申报,其中高校申报不超过2个,其他单位申报不超过1个。

附件:烟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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