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05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为充分发挥我市社科理论界和社科工作者的理论阐释引领作用,发挥好社科课题导向作用,经研究,决定设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2.烟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建设研究

3.烟台市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研究

4.烟台市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现状研究

5.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研究

6.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研究

7.推进全民美育工作研究

8.城市品牌形象塑造与传播研究

9.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研究

10.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

11.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研究

12.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研究

13.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14.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研究

15.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研究

16.推进正面宣传和舆情处置一体化研究

17.新时代烟台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实践探索研究

本次不接受自选命题,申报者可根据选题方向结合工作实践 进行适当细化,但不能偏离课题方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要求。专项研究课题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申报者可 结合自身研究专长,选择申报。每项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 报一项课题,且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申报; 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项目同一年度不能超过 2 项,课题组成员不超过 5 人。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有未结项课题任务的,不得申报此次专项研究课题。

2.申报程序及时限。各区市由本区市社科联(社科工作主管部门)统一把关汇总后向市社科联申报;各高校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把关汇总后向市社科联申报;市直部门和市级学会、研究会可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4 11 9日。

申报数量。我校限报 5 项。

3.结项要求。研究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可为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阶段性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的予以免鉴定结项,其余研究成果将由专家鉴定结项,鉴定结项率不高于90%。对完成结项的课题,由市委宣传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成果质量,遴选 20 项重点课题,每项给予三千元资助。

4.申报材料及时限要求。申报人应按照《2024 年度烟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需申报纸质材料一份,并报电子版。

联系人:郝老师6915128 李老师6915109

Emailkyyszjyb@163.com




科研处

2024 11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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