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相关文件精神,需进一步规范横向课题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横向课题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横向课题申请时,项目主持人提交的材料除横向课题合同草案外,还须提交《烟台理工学院横向课题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
3.合同须由科研处和学校法律部门审议通过,由科研处报分管副校长、校长审批后方可签署。
4.课题完结后,项目主持人须向科研处提交《烟台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及与课题相关材料。
附件:1.烟台理工学院横向课题立项申请表
2.烟台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