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09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研究成果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驱动、引领、示范作用,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重点

1. 黄河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2.齐长城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3.大运河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4.山东红色文化赓续传承研究

5.文化、旅游、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研究

(二)一般

文化、旅游、文物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当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二)成果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对文化和旅游发展具有积极推进作用。

(三)成果完成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包括已出版的专著、编著,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等。

1.专著、编著,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扫描件,著作原件1本及1500字内容摘要;

2.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非照片),同时需提交电子版本(word版本或从知网、万方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

3.研究报告,需提交报告全文;

4.课题研究成果,需提交研究报告、鉴定结项证书复印件等,已出具鉴定结论的2021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无需提交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截止。

2.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成果推荐工作,各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直接推荐申报。

3.各单位重点成果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一般成果推荐不超过3项。

4.集体成果应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厅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成员参与申请。

5.各申报单位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成果、申报表和汇总表各1份,书面材料报送至科研处(S550),以上文本电子档发至邮箱kyyszjy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

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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