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2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管理办法》(烟科〔2023〕7号)有关要求,现组织2023年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相关要求

1.支持领域:社会化管理、城镇化发展、节能降碳、污染物减排与生态重建、医养健康、公共安全、乡村振兴。

2.申报条件及程序符合《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要求。

3.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市直有关单位、驻烟高校、科研院所由本单位审核推荐,其他单位由所在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严格把关。

 

二、注意事项

1.政策引导类项目以政策引导为主,项目资金自筹。申报或推荐单位必须出台相关政策,对申报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指标另行通知。

3.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存在以下问题的不通过形式审查:项目申报同年度有资项目;项目负责人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同一(类似)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类似)项目连续2次以上申报未获得立项的;项目申报单位拒不配合科技经费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1.从2023年起,项目启用新系统,通过烟台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jhgl.ytstc.cn)申报。

2.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支持领域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各主管部门汇总后将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一份)以及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5份)于2023年4月6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社会与海洋科联系电话:6786647

农村科联系电话:6786635(乡村振兴领域)

校内联系人:郝英莉老师  电话:6915128

学校邮箱:kyyszjyb@163.com

 

 

附件1 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政策引导类管理办法.pdf

附件2.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烟台市科技服务云平台使用手册.pdf

附件4.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企业用户).pdf

 

 

 

科研处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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