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选题》已经研究确定,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题目从《2023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选题》(附件1)中选取。根据研究思路、内容角度、研究范围等不同情况,可对题目进行调整细化,也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调整细化或自拟题目应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选题适当,务实具体。
二、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推进检察工作、检察改革和检察理论创新,研究力求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突出针对性与实效性。鼓励自筹经费申报课题。对于被确定为有经费课题的,课题结题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三、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六人。积极鼓励青年检察人员申请课题。
四、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及时上报课题研究成果。
五、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6日。项目申报人将申请书(A3纸打印,中缝装订)一式1份报送科研处S550室,电子版(Word版)发至:kyyszjyb@163.com。
联系人:郝英莉老师,联系电话:6915128
科研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