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9-2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市级科创平台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发挥科创平台对产业创新的支撑作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烟科〔202434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为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纳入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须为2024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以及2024年度期满验收结论为“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为非独立法人的,由平台牵头组建单位组织申报实施。

(二)合作单位。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不超过2家。牵头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三)申报人员。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系上述平台的负责人或核心成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鼓励45周岁以下的青年优秀人才担任。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以创新平台全职研发人员为主。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

(四)项目数量及经费支持额度。每家平台限报1项,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同一单位多个平台同一研究方向(领域)限报1项。若项目市拨财政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通过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五)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报项目受理、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有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的或者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2.申报单位没有开展研究与开发(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校院所在上年度和当年的研发活动统计中,没有参加统计活动,或参加统计活动但统计结果显示R&D投入为“0”的;不配合科技统计调查的。

3.企业有2项及以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的;项目申报单位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因非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已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的;项目申报单位拒不配合科技经费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已通过不同渠道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时间截至到20251017日。

(二)在线填报项目。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烟台市科技服务云平台-烟台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ytstc.cn),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主管部门推荐。市直单位项目可直接推荐申报,区市属单位项目通过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各项目推荐单位汇总后将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以及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5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1021日前统一报送至烟台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

学校联系电话:郝老师6915128 李老师6915109

学校邮箱:kyyszjyb@163.com

市科技局业务电话:0535-6786628

市科技局技术电话:0535-8206435

市科技局电子邮箱:ytkjptk@yt.shandong.cn

市科技局地址:莱山区城发城市广场烟台市科技局86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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